积极提供学生直接参与科学实践活动的机会,按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,开足开全演示、分组实验。演示、分组实验要做到正确、规范,达到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。制定学生探究性实验计划,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,可以结合各校自身特点,开设有特色的校本实验课程及探究课题。创造条件开放科学探究实验室,满足学生的探究欲望,让学生亲历各种科学活动,加深学生对科学探究的理解,掌握科学探究的基本技能,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。
实验室通用要求;1、使用面积:为86㎡/间,生均不小于1.8㎡。探究实验室使用面积建议在96㎡以上。2、位置:实验室(楼)应保证建筑朝向,室内避免直射阳光,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。实验室(楼)要建造在地面较高处(或垫高地平)。3、照明: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。教师演示台及学生实验桌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150 Lx,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 Lx,实验台面与书写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.7。室内无可见眩光,宜安装窗帘。
实验台的安装: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.5米,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.5米。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(或突出墙面的内壁及调和管道)的净距离,不应小于0.55米。仪器室:食品及准备室与实验室个数比为1:1,室内使用面积:新室不少于40平方米,旧室不少于33平方米。班额超过45人应按两人一组增加仪器设备。平等班多于6个应配双套。